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的通知
苏建管质〔2009〕22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苏建建[2003]247号)和《关于加强省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8]107号)文件精神,在总结以往省级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对评选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建筑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苏建管质〔2009〕22号文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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