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句政建字[2012]122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解决和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市和句容市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通知》(句委发[2012]64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维稳各项决策部署,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找准影响本行业和单位安全稳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做到“四个坚决防止”: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进京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在拆迁、建设、管理等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排查内容和工作要求 由建管处负责,全面排查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事故隐患。突出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自来水公司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治;燃气办抓好对燃气站、燃气公司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陈刚、副局长冯义进、工会主席耿玉龙为副组长,质安科、建管处、执法大队、燃气办、自来水公司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科,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 2、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解决。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轻重缓急分类逐一登记建档,并明确领导责任,责任到人,消除隐患。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并与每周一上午十时前报市安监局,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进行零报告。 安监局传真电话:051187275609,联系电话:87300366 附件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标语.doc
附件2: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自查表.doc
附件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自查表.doc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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