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镇江市建筑业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验收评审的通知
镇建传[2012]167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度镇江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的通知》(镇政建[2012]27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镇江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标准 1、申报验收评审的工程为: 2012年度已立项的镇江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已推广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不少于6项,已推广应用《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版)不少于2项的工程; 2、申报评审的工程,主体结构应为镇江市优质结构工程; 3、推广应用的各项新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二、申报资料要求 1、《镇江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验收评审申请书》1份(见附件); 2、应用新技术书面资料完整内容要求: (1)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工程概况,应用新技术内容简述,应用新技术部位、数量、彩色照片,应用新技术效益分析、应用新技术总结); (2)单项报告(每项新技术应用部位、数量、施工工艺、创新点、应用新技术彩色照片、质量安全措施、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应用体会等); (3)证明材料:优质结构证书、执行单位出具财务部门经济效益证明等; 3、申报完整的新技术应用书面资料1份(胶装),应用新技术书面综合报告4份,并将综合报告内容制作成幻灯片,报光盘1张。 三、成果验收评审方式 1、评审专家赴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应用新技术部位; 2、执行单位代表汇报工程概况、新技术应用项数和部位、应用新技术的效益(以多媒体形式进行); 3、评审专家针对工程应用新技术情况提问; 4、评审专家集中讨论,对该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确定验收评审意见。 四、申报时间与表彰 申报材料于12月28日前,报镇江建筑行业协会,过期不予受理。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的镇江市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在网站予以公示,由市住建局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彰,并在网站公告。 联系人:陶 峰 电话:85233444 (句容市建筑协会联系人:常凌云 13952991944) 地 址: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5楼) 附件:镇江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验收评审申请书
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1月22日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印发
镇江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验收评审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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