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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21 [ ] 浏览次数:2781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字[2013]5号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句容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句容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句安[2013]5号),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全力以赴,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整治和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控施工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部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结合工程实际严格制定安全检查方案, 各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进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检查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摸、脚手架(含高空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临时用房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纠要有书面记录。各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工程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加强监管,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市安监站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促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督查施工企业、项目部及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将严查重罚,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值守,及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
    在此专项行动中,各督查小组、检查人员要依据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在依法、理性、文明基础上做到公正、严明、严格。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反馈,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值守制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班检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监理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应到岗到位,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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