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句清办[2013]3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保障句容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开学前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阶段
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30日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进行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句容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建筑用工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2.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是否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知牌以及投诉电话号码;
3.建筑用工单位是否将工资直接发放农民工本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向“包工头”支付工程款;
4.建筑用工单位是否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
5.总承包单位是否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
6. 监理单位是否对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拨付进行监督;
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足额缴纳;
8. 企业及项目部须提供2013年1月至8月份的工人签字确认工资发放台账及工资报表(每个项目部工资的总额);
9. 建筑施工企业的清欠领导小组名单及网络图。
二、 通报、公示阶段
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9月30日对此次专项检查的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1.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扣除信用分值, 2.根据《句容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对未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3. 在句容市住建局网、句容市招投标网、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等信息平台公布处理结果。
句容市建设领域清欠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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