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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拆除防护装置,工人不慎坠井身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16 [ ] 浏览次数:4125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违规拆除防护装置 工人不慎坠井身亡 
                  

                      ——宝华恒大雅苑工程安全员被判处刑罚

  近日,市法院审理了宝华恒大雅苑工程去年“7.19”死亡事故案件。因为提前将在建电梯口的防护装置拆除,导致工人路过时不慎跌入电梯井身亡,安全员因未尽到工作职责被判处刑罚。
   2013年7月19日,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宝华镇恒大雅苑工程安全员期间,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规提前安排工人拆除电梯井内的安全防护措施,且未及时对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措施予以恢复,同时疏忽对被害人进行岗前培训,导致该工地油漆工,即本案被害人李某在作业时从电梯井坠楼死亡。按照规定,电梯井的防护拆除是在其他工程全部结束,只剩电梯没有安装,同时在安装电梯前才能拆除。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电梯井口无安全防护,且钢管竹笆等堆放杂乱影响通行,被害人李某通过时身体失衡坠入井内,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被告人王某未能及时做好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栅门恢复,也未告知现场作业人员,导致临边洞口无防护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被告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2013年8月,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其如实供述上了上述犯罪事实,其所属公司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的近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73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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