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第二次专项检查的通知
句清办字【2014】3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了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严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2015年春节前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阶段
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台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工程进度与工资发放比例等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清欠办将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1、通报,2、信用分的扣取,3、暂停节后复工,4、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及收取双倍保证金等。
二、 公示阶段
2014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对此次专项检查的处理结果,在句容市住建局网、句容市招投标网、句容市山水网等信息平台发布,通过句容市电视台、句容市广播电台、句容报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在劳动人才市场、各项目部等公共场所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2014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