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句政建字[2015]48号
关于开展句容市建筑市场2015年第一次综合 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第二次排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和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实施建筑市场两场联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句容市建筑市场2015年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第二次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参建各方市场行为,包括:工程报建手续,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分包合同管理,监理行为,建筑节能以及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行为等。
二、检查方式
1、按照《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版)》(镇政建〔2014〕136号)有关的综合大检查用表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2、按照部、省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检查表开展专项排查和查处。
三、检查时间
1、4月21日起至4月28日止,参建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
2、4月29日起,市住建局对市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
四、其他要求
1、各被检查单位通过镇江市住建局网站(www.jsj.zhenjiang.gov.cn)下载《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版)》附件中的建筑市场大检查用表,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组人员应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检查打分时要本着对企业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标准统一、依法办事,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3、市住建局在6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各项目得分和表扬、批评项目名单,表扬项目不超过检查总项目数的10%。)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6月15日前,将每个项目得分录入“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4、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项目检查得分是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建筑企业的切身利益。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检查打分、情况通报、数据录入等各项工作。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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