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句容市安全生产“黑名单”警示管理办法》和《句容市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两项工作制度。
制度规定,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在金融、保险和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限制;同时对有以上情形的企业所属乡镇或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
两项制度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警示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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