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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6-01-18 [ ] 浏览次数:2446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2016]2号

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确保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同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关于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或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停工报告制度

    对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于2016年1月31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交书面中止施工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停工的时间范围、春节期间包括带班领导在内的人员值班名单及联系电话、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等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节日期间加班施工的,在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必须提前向市安监站提出书面申请。

    二、落实停工前安全管理措施

   停工前,一是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结合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工人住宿区、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排除;二是要做好节前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让工人安心回家;三是要做好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创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停工期间管理,防范事故

   停工期间工地要将大门封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特别是防止儿童到工地内玩耍,禁止无关人员到工地住宿,加强工地防火,按要求布置灭火器材,加大巡逻频率,防止盗窃,值班人员和留守工人要注意用电、取暖安全,禁止酗酒、赌博和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告

   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工地主要负责人和骨干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工地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落实节后复工报告制度

   对节后恢复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复工前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对复工项目做好复工条件自查复核工作,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针对安全生产要求和文明施工标准开展复工条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复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交书面恢复施工申请报告。市安监站将在春节后组织节后复工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复工。

    请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接到通知后,认真按照要求贯彻执行。市安监站将在春节前组织巡查,同时结合节后复工检查,对未及时上报相关报告、未认真落实上述要求的工程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附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doc

   附2、中止施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doc

   附3、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doc

   附4、 复工条件验收报告.doc

                                                         二0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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