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句安办〔2016〕20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管委会)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广泛动员,积极投稿,稿件统一发送至句容市安委办。如稿件被采纳的,除省安委办的奖励外,在年终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评比中将给予适当加分。
联系电话0511-87300366,电子邮箱jrsawb@163.com,
工作QQ:272378988。
句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苏安办〔2016〕25号
各市安委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经研究,在全省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发展
二、征文时间
3月10日—6月30日
三、征文对象
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省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内容要求
征文内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作用、体制、保障等方面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企业如何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落实主体责任;政府如何在监管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如何在自身管理上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如何在体制、机制建设上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其它理论探讨。
征文既可以围绕以上方面的内容作宏观层面的探讨,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的某一个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解剖。文章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新颖,逻辑严密,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语句流畅。字数3000字左右。
五、有关事项
1、各市征文稿件数量不少于30篇。各市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此次征文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优秀征文将在《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刊登。
2、征文设个人奖,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出。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3、省安委办根据各地、各部门对征文活动的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牌。同时,将各市征文活动的组织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核的内容。
六、投稿方式
各市安监局要做好本地区的组稿、收集、遴选、报送工作,统一扎口,并于7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江苏安全生产》杂志。注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征文”字样。
联系人:李海华、梁颖、王亚楠、王苏苏
电话:025—83302998,83314284(传真)
邮箱:jsldaq@vip.163.com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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