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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全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6-05-25 [ ] 浏览次数:2113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句建管字[2016]6号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全市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2016年我市高考、中考即将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环境要进行严格控制,切实保障考试前和考试期间考生不受噪声污染,确保考生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周边环境安宁,现要求在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及居民住宅小区周边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的有施工噪声的建筑工地,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时间要求:高考考试于6月7日至6月9日进行,中考考试于6月17日至6月19日进行,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即日起至6月19日,晚间(从下午18:00至次日早上6:00)禁止施工,白天施工也要严控施工噪音。

    2、上述时间段内,高考期间6月6日至6月9日、中考期间6月16日至6月19日,各考点、考生住宿点及居民住宅小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全天侯禁止施工,其他工地也必须严格噪音管控,严禁有噪音施工项目,确保考生正常考试环境。

    3、句容市2016年高考考点及食宿点:省句中、市三中、市实高、市高补班;

    句容市2016年中考考点:全市各中学(市二中、崇明中学、石狮中学、黄梅中学、大卓中学、二圣中学、后白中学、天王中学、郭庄中学、春城中学、行香中学、边城中学、下蜀中学、宝华中学)。

    4、高考、中考期间的上述时间段内,我处将组织巡查、严格监督。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要提前、合理安排好施工工序,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并遵照执行。凡违反本通知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将示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查处。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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