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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6-05-30 [ ] 浏览次数:2328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2016]12号

关于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据气象、水利等部门预测,今年气候背景与1983年、1998年长江流域两次发生大洪水时相似,预计今年夏季主汛期我市区域强雷雨等极端天气偏多,降水量大,为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当前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16〕5号)、镇江市住建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镇建传[2016]52号)等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分析研究各建设工程项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把遏制有重大影响事故摆在突出位置,要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今年主汛期长江中下游极端灾害性天气和潜在洪水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要强化预防、未雨绸缪,及早动手,做好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句建安监[2016]6号)、《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句建安监[2016]9号)等相关通知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宿舍区等)安全隐患,继续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重点抓好周围存在山体滑坡、有垮塌的临时宿舍区和围墙围挡等安全工作;抓好基坑施工(基坑排水、边坡和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大型设备及防雷接地保护等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三、完善预案,强化保障

  各单位、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雨季汛期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督促项目部针对雨汛恶劣天气、各工种作业岗位特点开展应知应会训练,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衔接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在夏季汛期这一特殊时段,各单位应严格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值班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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