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字[2016]15号
关于开展2016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当前正值汛期及夏季高温季节,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全省发生多起造成重大影响的包括火灾在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省、市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及《句容市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市安监站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16]12号)等相关通知要求,结合二季度建筑施工专项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汛期高温时段施工安全、夏季建筑工地消防为重点的2016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专项督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 即日起至-8月12日
2、市安监站督查:2016年8月1日~9月底
二、督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等。
三、主要督查内容
1、汛期及高温时段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及有垮塌危险的临时宿舍区和围墙围挡、基坑施工(基坑排水、边坡和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大型设备及防雷保护;高温时段防暑药品的配备、饮食卫生、作息时间安排、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夏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含办公、生活区)的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消防教育、持证上岗、动火作业等是否规范情况;临建设施材料防火等级、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施工现场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管理落实情况;生活区域临时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重点检查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审核及专家论证情况;安拆单位及人员是否具有资质,教育、交底、验收及日常安全检查程序执行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等情况。
4、临时用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实施;临时用电的检查、验收、日常维护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的电器设备及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情况。
5、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扬尘管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围挡封闭、道路硬化、冲洗设施、保洁措施“四到位”措施落实情况;裸露场地和土方是否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控措施;易扬尘材料的存储、运输、使用等是否采取控尘措施;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有序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市安监站成立专项督查组,督查采取在全市所有在建工程中抽查、听取情况汇报、检查台帐资料、进入施工现场检查、集中反馈检查意见的方式进行,督查项目提前一天通知参建各方,被查项目接到通知后,参建三方管理人员必须到岗。
五、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都要自觉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各自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和部署上述相关工作,施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亲自布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和文明施工水平,努力营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的良好氛围。
2、认真组织自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根据所属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制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方案,突出重点,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切实减少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也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否则不得进行相关部位的施工,并将此次专项督查主要5项内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在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至市安监站相关分管科室(自查自纠表附后),同时要及时处置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3、做好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按照省、市各级对8月底至9月初杭州G20峰会期间施工扬尘的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和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推进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加大检查及通报力度。各项目部要继续做好施工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重点环节保障工作,以扬尘整治为重点,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工地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再提升。
4、对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不达标情况各项目部应立即定人、定责、定时限组织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书面回复至市安监站综合管理科。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项目部与企业及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5、各监管科室对未抽查到的在建项目按督查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统计上报。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此次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坚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要有组织、有计划的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安监站将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结果,对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较差的、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2016年7月28日
附件1: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表.doc
附件2: 句容市2016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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