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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办理流程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6-08-08 [ ] 浏览次数:477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政建字〔2016〕10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继续深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程序作如下调整:

一、2016年8月1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由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调整为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具体承办科室为市场管理科,备案施工合同见证章调整为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合同备案见证章。

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须同时完成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平台为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具体申报程序请查阅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网站(www.jrjgc.com)办事指南栏目内的网上申报教程。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1、《句容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3、经合同双方确认并签订的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施工合同壹份(原件);4、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传的相关材料。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网上备案后,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组成人员配备和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项目组成人员经系统平台自动锁定后,人员的变更及解锁程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件要求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及信用综合评定、评优评奖时的重要依据。合同双方在依法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项目名称、工期、内容、合同价款、项目组组成成员、调价方式、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合同主要内容予以明确,并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的内容一致。合同签订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建管处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的合同备案事项。

 特此通知。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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