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字[2013]6号
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句政办发[2013]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自7月1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督查行动,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建筑施工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等。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七)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法 1、自查自纠阶段(7月-9月)。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对承建的建筑施工工程、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安排专人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也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否则不得进行相关部位的施工。 2、市安监站检查阶段(7月-8月)。市安监站将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人员、排好时间,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项目部与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督查阶段(9月)。市安监站将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企业、项目部组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不力,安全执法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结合工程实际严格制定安全检查方案,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立即进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纠要有书面记录。各监理单位要对所监理的工程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要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制度的通知》(句建安监字[2013]2号,可在市建管处网站http://www.jrjgc.com下载),定期将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网上填报,并每周向市安监站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表格附后),同时每月25日前向市安监站上报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9月2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2、明确责任,严肃查处。市安监站将结合“打非治违”行动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切实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跟踪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和整改的落实完成情况。对自查自纠不力、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对因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单位,要严格问责,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3、总结经验,强化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总结,思考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措施。要通过此次检查行动,及时总结建筑施工大检查专项行动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巩固大检查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果,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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