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2016]5号
关于在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落实量化考核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推进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有效管理,逐步提升我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落实量化考核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绿色施工导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和规定,为有效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特在全市建筑施工各类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中、标准化文明工地申报考核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中落实量化考核制度。
二、主要考核内容
1、在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中落实量化考核管理。各安监科室在日常对建设工地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的同时,对该检查工地进行量化考核。
2、在各类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落实量化考核管理。市安监站在按年度计划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巡查、各类各季度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些上级部门临时及突发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同时,对该检查工地进行量化考核。
3、在标准化文明工地申报考核中落实量化考核管理。对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建设项目实行开工申报(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申报,否则不予受理),进行目标考核管理,在考核申报条件、现场达标情况检查、初评及长效管理中落实量化考核管理。
4、结合建设工地综合量化考核结果,加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有效监督及使用管理。
三、考核管理措施
1、市安监站成立专门科室对各建设项目的量化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判,并每两个月结合日常和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量化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给予通报。(量化考核总计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至79分为合格;80分(含)以上为优良,详见量化考核表)
2、对被通报项目将依据《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红、黄牌警示制度实施细则》、《句容市安全生产“黑名单”警示管理办法》、《句容市关于实施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的意见》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规定对施工企业资质、信用管理(如经济处罚、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扣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进行相应处罚,并暂缓退还安全文明措施费。
3、对于量化考核未达到优良等级、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落实有效整改的建设项目,将取消各类、各等级文明工地及评先评优的考核、评选资格;对于已取得文明工地及评先评优荣誉的建设项目,在后期放松管理、在量化考核中达不到优良等级,以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已取得的文明工地及评先评优荣誉称号,如量化考核不合格同时进行通报。
四、考核管理要求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本单位所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好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市安监站将把此项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抓手,以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好转及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量化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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