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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6-08-26 [ ] 浏览次数:2826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句建管字[2016] 11号

           关于严格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键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创建工作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及部署,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创建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在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好创建工作,随时做好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暗访及检查准备,提高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长效管理水平,现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做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及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目标,强化创建意识和思想认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标准化文明工地创建,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水平,持续改善施工环境,落实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依据句容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五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文明施工标准规范,集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提高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切实在建筑工地落实好文明城市创建措施,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对建筑工地的标准要求。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工地进出口管理。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要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地面水槽、泥浆沉淀装置,工地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量,严禁抛、撒、滴、漏,凡驶出工地车辆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所有施工及工人上下班车辆必须在施工场地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或沿围墙外侧随意停放;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

  2、围墙围挡要求。各类建筑工程工地必须连续设置牢固、安全、美观的封闭围墙或围挡,不得有泥浆外漏;市政工程施工可采用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同时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围墙或围挡外侧必须整洁、平整,必须有30%以上的公益标牌或宣传挂图,有标语标牌或宣传图的地方要做好维护,围墙或围挡与外侧道路之间要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外侧道路上也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有杂物、垃圾等;除已经出新或符合要求的围墙外,必须用砂浆粉刷,并刷白,并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书写和张贴相关公益标牌或宣传挂图。

  3、封闭管理。所有工地必须实行封闭管理,施工期间大门应关闭;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安全合理堆放整齐,施工现场外主要道路附近严禁堆放材料、构件、机具及建筑和生活垃圾,严禁占道作业;工地内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集中堆放整齐并全面覆盖或绿化方式处理,禁止土方和建筑垃圾外溢或露天存放,施工现场要完善临时排水设施,严禁施工污水外溢。

  4、脚手架搭设要求。各类工程工地的脚手架、安全网应按规范要求搭设、张挂,脚手架、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及时清洗、整理,保持外观整洁、美观,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5、工地扬尘管控。施工现场要严控扬尘,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地覆盖、封闭等措施。未采取硬化、绿化措施的裸土地面、建筑工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工程渣土都要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基础开挖工程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后要尽快完成土方回填。未能及时回填的,要采取土工布覆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止施工中的灰尘外扬。施工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要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

  6、施工噪声管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噪音管控方案,采取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扰民,严禁擅自夜间超时施工。

  7、工地卫生管理。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等临时设施,要做到布局合理、划分明显、搭建整齐。厕所必须为水冲式;食堂要做到环境整洁,生熟分开,防尘、防蝇,洗刷设施齐备,炊事人员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宿舍要做到窗明地净,通风良好,床铺整齐一致。生活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箱、桶)和排污系统,无生活垃圾堆积,无污水,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卫生保洁员,全面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场所,配置必要的消杀器材和药品,专人负责、措施科学,定期进行消杀。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项目部要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提高一线工人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落实好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2、强化责任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并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按上述工作措施迅速行动起来,确保落实到位,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并采取切实措施保持长效管理。

   3、强化监督检查。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将专门成立督查小组,按区域分片管理,并与文明施工、文明工地创建、隐患集中排查结合起来,深入施工现场,加大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均实行挂牌督办,从重处罚。同时将强化开工条件审查,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安全备案办理的前置条件,重点审查工程项目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硬件达标情况,对工地围挡不到位、冲洗设施不到位、施工场地主干道硬化不到位、扬尘管控不到位、保洁人员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

  4、强化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力度,对没有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整治不达标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查重罚,情节严重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利用12345市政府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等平台和载体,受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投诉、建议,建立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对建筑施工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对在监督检查、媒体曝光或被市民投诉存在文明施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惩戒。

   5、强化长效管理。建立文明施工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文明施工和诚信评价体系,对建设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文明施工评价机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把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纳入工地各项评优评先及建筑施工企业的考核体系,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力的项目、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文明工地、优质工程、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坚持强化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共创工作,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以文明工地的创建推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平安工地的创建,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观念,紧紧围绕安全、卫生、环境、爱民的主题,积极扶持和鼓励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从抓目标落实,抓标化考核等入手,不断开拓创建范围,提高创建标准,对通过文明工地考核的施工现场,后续施工阶段违反文明施工标准的,取消该项目文明工地资格。对在监督检查、媒体曝光或被市民投诉存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地,强化惩戒,严格实施建筑市场与现场“两场联动”措施,依据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计入信用档案,不良行为直接与资质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投标资格、执业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限制市场准入。

   请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建工程项目部接通知后按上述工作措施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确保近期落实到位,并将整治落实(特别是围墙或围挡30%公益标牌或宣传挂图)情况,在9月10日前,以书面附加影像图片形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至市建管处(安监站)相关分管科室。

                                                                                2016.8.26

   附1:公益标牌、宣传挂图小样.zip

 注:公益标牌、宣传挂图也可在中央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zggygg/)下载

  附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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